海灣合作委員會(GCC)成員國的主管當局最近批準了GCC國家統一海關法的多項修正案。
假冒商品
根據修改后的法律規定,進口假冒商品將被視為走私活動,并將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
走私
對走私者的處罰包括海關費用兩倍以上關稅或稅款三倍以下或貨物價值兩倍以下(以較高者為準)的罰款,或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監禁,也有可能兩罰并用。
商業樣品關稅起征點
向GCC國家進口的商業樣品,如果其價值不超過5,000沙特里亞爾或與其他GCC國家貨幣等值,也將免征關稅。
海關總署署長可設定條件和管制,以確保豁免不被用于商業目的。
個人包裹
根據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5,000里亞爾以下的免稅商品還包括入境的個人包裹和郵件,但煙草及其衍生物除外。
提前清關
如貨物丟失可免于繳納關稅,同時還允許在貨物到達海關之前提前清關。
免關稅類別
根據新的修訂,以下類別的貨品將獲豁免關稅:慈善團體所需的貨品;有特殊需要的人士、有關政府機構及與照顧有特殊需要人士有關的機構所輸入的貨品,以及救濟品。
修改后的法律中還規定,卡車司機在離開本國時,必須向貨主出示貨物已交付的證明。